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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行业商会建设 助推闽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发表单位:           发表日期:2010-05-10  [字体显示:  ]  [收藏]   [打印]   [关闭]

  上杭工商联

  按照市委在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求先行、当先锋和县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的决策布署,加快行业商会建设是充分发挥市、县工商联“桥梁、纽带”、“助手”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改革开放30年来,行业协会(商会)的诞生、成长和成熟,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必然产物和需求。为进一步发挥行业商会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把握重点,全面提升市、县行业商会的运营品质

  闽西各县市行业协会(商会)在近十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协会的优势,在参与行业规划、规范行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2003年由市工商联牵头成立了“龙岩市水泥同业商会”,实践证明,“市水泥同业商会”在整合我市水泥行业资源,优化产业内部结构、提升产业科技含量、全面实施节能减排、严格行业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效地进行了行业内部优胜劣汰、并购重组、产业集聚和强强联合,极大的提升了闽西水泥产业的整体竞争能力,实现了产量、质量、销量的新跨越。我县“烹饪协会”在2002年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客家小食”的品牌优势,积极参与省、市、县、闽粤赣,及二岸三地的各项经贸活动,弘扬客家美食文化,提升传统产业的竞争力做出很大的贡献。

  目前,我县23家行业协会涵盖了上杭着力发展的“2+3”产业;其中一大批活跃在乡镇的农副产品“行业协会”为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现有的行业协会大多是在官方或半官方的主导下进行运作,行业协会(商会)的优势和内在潜力的发挥受到制约和束缚;在新形势下,应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闽西市、县行业协会(商会)的创新力度,实现新世纪行业商会工作的新跨越。

  1、加大体制创新,实现行业协会向行业商会的转型过渡,使行业商会的性质回归民间。做到政会分离,逐步完善非政府组织职能,使其在政府的产业政策指导下,依法、依规、依照《行业商会章程》、按照市场规律独立、自主运作。

  2、加大管理创新,使行业商会真正成为政府联系沟通、支持帮扶行业发展的平台。①市、县总商会应根据行业特点,指导制订规范的相关《行业商会章程》、《行业自律细则》、《行业诚信经营若干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行业内部管理。②要坚持民主办会,实行会务公开、财务公开。不断加强行业商会软、硬件设施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及专、兼职办事人员的综合素质。

  3、加大服务创新,不断增强行业商会的自身实力和凝聚力。①坚持办好内部《会刊》或《简报·信息》等刊物,开通行业商会的网站,为会员、为行业、为政府、为社会提供丰富多元的平面信息、资讯。努力做好纵横沟通,积极反映会员企业的诉求,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切实维护行业及会员的合法权益。②积极组织发动会员企业参加省、市、县、海峡两岸及国际性的商品交易、展销会、新产品推介、财经论坛等活动,不断扩大国内外产品市场的占有份额。

  二、突出亮点,着力打造有市、县特色的精品行业商会

  闽西市、县行业协会(商会)在十几年的发展中,日趋成熟。行业协会在协调行业关系、提供行业服务、保障行业安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为进一步助推闽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议在加快行业商会的建设中,应结合市、县的“十一五”规划,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各县、市、区的特色产业、优势产业,突出亮点、创建品牌、树立样板、打造精品。

  1、着力推进《市机械制造业商会》建设,以龙工集团为龙头,整合永定、上杭、长汀等县制造业的丰富资源,延伸上下游产业链,着力培育产业集群、推动产业集聚,立足闽西,凝心聚力打造海西机械制造业基地。

  2、着力推进《市建筑业商会》建设,以上杭“建筑之乡”为依托,发挥闽西各县建筑龙头企业的优势,在行业商会的积极筹划下,早日组建成立具有特级资质的建筑企业,打造闽西建筑业“航母”,加快闽西建筑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工程招投标,承接各项国外建筑工程施工建设。

  3、着力推进《上杭铜产业商会》建设,以紫金矿业集团为龙头,充分发挥紫金矿业现已控制拥有县内外1000多万吨的铜储量及海外每年可提供20万吨铜精矿的资源优势,加快对外产业招商引资步伐,抓好已建、在建铜产业骨干企业的早日投产、早日达产,全力扶持闽西工业地标性项目“20万吨铜冶炼厂”的建设;早日实现上杭铜产业年产值200亿元以上的目标,着力打造海西上杭铜都品牌,突显闽西铜产业集群的整体竞争优势。

  三、突破难点,努力营造行业商会稳健发展的宽松环境

  加快行业商会建设,首先需要取得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级工商联应义不容辞的承担起加快行业商会建设的牵头、协调、监督、指导、服务的责任。

  1、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政会分开,政府要归还行业商会自我管理的权责,让行业商会逐步自立,实现政会分离。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应逐步将一些职能,如行业评估、资质审查、出口产品产地证明、高中级职称预审等放权给行业商会,使行业商会的管理职能日臻完善。

  2、市、县工商联要协同行业商会创新商会服务体系,努力构建信息服务平台、法律服务平台和培训服务平台。及时向会员企业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产业政策,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行业产品部颁标准,新技术新设备引进应用,专业技术人才供求信息。通过健全商会的法律支持机构,协助会员调解经济纠纷,做好创品牌、护名牌的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社会培训资源,扩大培训服务的覆盖面,切实为会员企业广获信息、广交朋友、广开渠道、广聚财源、广传信誉提供机遇。

  3、市、县工商联应充分发挥自身组织优势,鼓励行业商会大力发展新会员,重点吸收行业中的领军企业和龙头企业入会,依靠品牌带动和影响,不断整合优质资源,使行业商会拥有更旺盛的生命力。要积极帮助届满的行业商会做好换届工作,吐故纳新、启用能人,力推行业中实力强、品牌响、影响力大、诚信度高的优秀企业家进入行业商会领导班子。要在行业商会中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体系,把行业中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民营企业家推荐到各级工商联常、执委班子,推荐进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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