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平台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度非公企业中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 
发表单位:           发表日期:2017-07-31  [字体显示:  ]  [收藏]   [打印]   [关闭]

各非公有制企业,各异地商会:

为了做好2017年度非公有制企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1.凡在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和我县异地商会的杭籍人员中,直接从事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条件:1)符合闽人发[2007179号和闽联职改[2008] 9号文件规定条件。

2)根据闽政[2013]44号文件规定:

①对获得国家工程质量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2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闽江杯”项目经理,以及国家级施工工法第一主编人,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②不具备规定学历条件但已取得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师、建造师和注册城市规划师、岩土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者,可按符合学历条件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已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者,可按符合规定学历条件申报评审工程师。

3.申报人员的原任职资历计算至20171231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分别到所属县工商联报名,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县工商联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交当地人事部门预审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市工商联职称办。

三、报送材料及具体要求

1.以县为单位,按评审系列填报《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汇总表》一式1份,并提供电子版表格。

2.申报对象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预审表》一式2份;

2)《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申报人员简明表》一式20份;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工作年限证明原件1份;

6)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培训证书等复印件各一式1(大专以上学历证书须提交二维码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毕业学校的联系方式);

7)获奖证书或其他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

8)申报人员所在公司(企业)的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9)工程系列项目技术工作总结一式3份(申报高级的,不少于2000字;申报中级的,不少于1500字);

10)经济系列论文一式5份(中级1篇,不少于2000字;高级2篇,不少于3000字);

11)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原件(用信封装好并署名、再套入档案袋);

12)承诺书(承诺申报证书和材料的真实性,本人亲笔签名);

13)小2寸彩照2(照片背后要署名,与申报材料分开报送);

14)申报高级人员需提供上一年度的社保证明;

15)档案袋封面贴上《送审材料目录》。

3.人事部门预审后出具的委托函原件1份。

四、申报时间

县工商联验收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930日。

五、注意事项

1.报专业要填写规范。

1)申报的专业分为经济师、工程师。

2)工程师分四类:电子、管理、机械、建筑工程师

其中,建筑按照闽建人〔201010号文件规定分类。

2.申报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7天以上,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同时应在该表的“企业推荐意见”栏中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材料真实,符合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福建省继续教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工商联、市人才服务中心拟于5月份在龙岩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举办2017年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要求申报对象届时参加(培训通知另发)。

4.因弄虚作假未通过人事部门预审的,两年内不得申报。

5.要求面试答辩的对象,未按时参加按自动弃权处理。

6.评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送申报材料时缴交)。

7.县工商联职称办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燕新

联系电话:0597-3842518

电子邮箱:lyshgsl@126.com

  
 [收藏] [打印] [关闭]
上杭上海商会 广东上杭商会 厦门上杭商会